新上市的手机、心仪的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等等,这些电子产品可以从国外带回或者寄回多少?需要缴税吗?下面小编专门对这些常见电子产品进境海关规定作出解答,来看一下通关秘籍。
携带进境
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因此,文章开头提到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等,携带进境时要符合自用、合理数量要求,价值如果超出免税额度,也是需要缴税的。
邮寄进境
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1000元人民币。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以智能手机为例,个人邮寄单部自用的手机,虽然价值超过1000(800)元,但按照单件不可分割原则,经海关审核,是可以缴税进境的。但是如果同时邮寄两部及以上的,那就只能按照货物进行报关或者办理退运手续。
怎样计算缴税金额?
携带和邮寄方式入境物品,都要按照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和2019年第63号公告所列税率和完税价格计算征税。
行邮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进境物品依次遵循以下原则归类:
《归类表》已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
《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
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
举例:小李在日本留学,爱好摄影,回国时携带了日本购买的自用单反相机及化妆品、保健品等。其中单反相机机身6000元、镜头5000元,均有正规购物发票,化妆品、保健品等一共5000元。
价值在5000元以内、自用合理数量的化妆品、保健品等予以免税放行;单反相机可征税放行。
根据《归类表》确定税率:
机身归入17010121(可拆卸式数码照相机机身),税率13%。
镜头归入17010122(可拆卸式数码照相机镜头),税率20%。
结合完税价格原则及《完税价格表》确定完税价格:
机身6000元,《完税价格表》所列明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发票价格未超过完税价格的2倍,确定机身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行邮税=完税价格5000*进口税税率13%=650元。
镜头5000元,《完税价格表》所列明的完税价格为2000元,发票价格超过完税价格2倍以上,确定镜头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行邮税=完税价格5000*进口税税率20%=1000元。
即小李所需缴纳的税款为650+1000=1650元。
重要提醒
想要了解更多其他物品的完税价格及税率,可以去海关总署网站下载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查询。
海关提示
旅客朋友们在出入境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相关政策,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0海关热线了解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线”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青岛海关
印刷电路
保税监管注意事项
印刷电路
印刷电路,又称印刷线路板、印刷电路板,是半导体电气互连和装配的必备组件,英文简称PCB,HS商品编码在8534项下。作为电子类加工的基础产业,印刷电路因其工艺复杂、损耗状态多样性等特点,一直以来是海关保税监管重点关注对象。今天小编带您了解印刷电路保税监管的有关要求。
商品简介
印刷电路通常以绝缘基板为基础材料,按照一定尺寸进行加工,其上面有导电图形及孔洞(元器件孔、机械安装孔及金属化孔等)。
按照层数和复杂程度
可分为单面板、双面板及多层板,目前电脑所使用的主机板大部分使用多层板,手机、平板电脑等小型电子产品使用八层板以上电路板。
按照性状来分
又可分为硬式和软式电路板,硬式电路板一般使用玻璃环氧树脂制作,再将铜导线制作在电路板上,最大的特色是不可活动,制作完成以后就只能固定在机壳内,是目前大部分电子产品使用的电路板。软式电路板:一般使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或聚亚酰胺制作,再将铜导线制作在电路板上,最大的特色是制作完成以后可以绕成各种形状,目前广泛应用在折叠式手机、数码相机等产品上。
保税监管注意事项
印刷电路生产企业在保税监管过程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项事项:
(一)准确申报
覆铜板的有关要素
覆铜板是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是加工制造印刷电路的一项重要生产原材料。
印刷电路用覆铜板海关保税加工申报要素主要有:
1.商品编码;2.品名;3.材质(精炼铜、黄铜、青铜、白铜等);4. 衬背(有、无);5.状态(单面覆铜、双面覆铜)和成分含量(铜及合金元素的含量);6.规格(整体厚度、铜箔厚度、长度、宽度等);7.用途;8.品牌等等。
印刷电路海关保税加工申报要素主要有:
1.商品编码;2.品名;3.电路层数;4.是否带电子元件;5.品牌;6.型号等。
(二)准确归类感光油墨
印刷电路制造工艺中,需要用到一种含感光树脂的油墨,其主要用途是涂布在已形成铜导线的印刷电路上,曝光后固化形成保护层,以免在电路板上焊接各种器件时使导线损坏,起到防焊、保护、绝缘的功能。应将其与印刷用油墨相区分。
印刷油墨是用于书刊、包装材料印刷的重要材料,它通过印刷将图案、文字表现在承印物上。
印刷油墨商品编码3215,最惠国进口关税率6.5%,而感光油墨商品编码37071000,最惠国进口关税率为8%,两者归类和税率均不同,企业在申报时一定要分清楚。
(三)做好消耗性物料的申报
印刷电路行业制造加工工艺电镀工序中常用到一些试剂,主要作用为电镀前对电路板基板进行表面处理,以利于电镀顺利进行,企业应结合生产工艺中相关试剂的具体用途,对照《关于规范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消耗性物料管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7号)中消耗性物料的定义和监管要求,做好加工贸易手账册数据申报,属于保税消耗性物料的,应选择相应的商品属性并在品名前加注字符“[消]”,属于不予免税情形的不得在加工贸易手账册中备案。
(四)准确申报工艺损耗
由于印刷电路加工流程较为复杂,覆铜板上铜箔单损耗受具体产品的层数、线路图形设计等诸多因素影响,变数很大。
企业在保税加工过程中,要结合自身生产工艺,准确计算工艺损耗并据实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监管。
常见的工艺损耗主要包括几方面
一是在印刷电路物理制程中切割、钻孔等环节产生的物理损耗(粉尘或边料);
二是在化学制程电镀环节中产生的氧化铜的损耗;
三是蚀刻环节产生的含铜离子废液(氯化铜)。
(五)妥善处置废渣废液
印刷电路在蚀刻覆铜板过程会产生蚀刻废液和废渣,分为酸性蚀刻废液、碱性蚀刻废液、清洗废水和废渣(淤泥)几类。废渣废液中一般有较高含量的铜,可以回收利用,铜含量越高回收利用价值越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018年第243号令,附件3)的规定,此类废渣废液属于边角料,应按照边角料内销等方式处理,若涉及国家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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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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